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拓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度,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和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江津区白沙镇、泸州市合江县联合开展跨省双随机监管抽查。此次抽查代表着两地已打破区域壁垒、突破行政区划,充分发挥地域相邻的区位优势,为四川、重庆各地全面推行跨省跨区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打下坚实的基础。
明确实施时间、区域范围、实施平台。此次跨省联合抽查工作全过程由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抽查时间为2023年12月,联合抽查工作涉及两地共6个市场监管所,实施平台为川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明确“两库一清单”、抽查比例和频次。两地6个市场监管所的监管对象都纳入联合抽查对象名录库,所有执法人员都纳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重庆江津、泸州合江两地双随机监管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有关领域适用联合抽查事项。联合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两部门联合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依据检查对象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此次抽查共抽取市场主体29户。
明确检查人员构成、“三个统一”。两地市场监管部门从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检查表格、统一公示结果。
明确检查结果公示、违法违规情形处理。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结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由具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向社会公示。
接下来,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正在开展的2023年跨省“双随机、一公开”交叉联合抽查工作中,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协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和方案;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同时,采取轮值的形式,两地轮流负责召集会议,协调处置相关问题。
通过跨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消除边界地段监管盲区、毗邻地区登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等情况,携手共建川渝“桥头堡”,实现川渝一体化监管;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最终实现监管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的工作目标。(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