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剑阁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引领全县宗教界人士全力守护一方绿色“活化石”。
“学习+宣传”。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邀请县林业局负责人学习解读《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印发古树名木保护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将每年7月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月,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切实增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古树名木保护意识。
“小组+档案”。该县民宗局局长牵头,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成立29个乡镇统战委员、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与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小组,对全县47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古树名木普查登记,建立《剑阁县宗教活动场所古树名木台账》,做到“一庙一档、一树一人、一树一策”,详细记载树种、树龄、胸径、位置、生长环境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
“责任+保护”。参照全县古树名木保护行政首长离任交接制度,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离任交接制度,即:“局长与会长交接,会长与住持交接,住持与下任住持交接”制度,并签订古树名木保护承诺书。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古树名木保护“五条措施”,定期对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森林防灭火、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周围排杂清乱活动,对古树名木采取树标牌、砌围栏等保护措施,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常雄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