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江:高水平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5-09 18:44:09 编辑:李凤 点击:
近年来,中江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行政为民、服务保障大局为目标,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自2020年推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以来,中江县司法局通过整合“人财物”资源,创新司法所管理模式,自2021年起在兴隆、仓山、龙台、永太等区域试点设置片区中心司法所,与乡镇党委政府携手打造“综合治理+司法行政”办公区,司法所负责协调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律师顾问、“两委”干部等力量共同解决社会法治难题。2022年兴隆司法所率先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三个一”破解“人员不足”
“一站式”服务平台。统筹市、县两级政法力量,充分调动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力量,整合律所、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明白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有效发挥“两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作用,全面构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实体平台。“一体化”配备到位。局机关全面落实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干部能上能下等措施,注重在基层一线给年轻同志压担子。将优秀退役军人刘辉从南片偏远小所调任永太司法所任职,提高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一链条”纠纷调处。与税务、国土、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信访、法院等多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面实现纠纷案件“繁简”分流及重大纠纷共同处置,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乡镇”。
“两步走”实现规范化
一方面,扎实开展调研。该局机关抽调人员组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研组,深入基层开展规范化建设前期调研,重点解决基层司法所场所偏小、设备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讲求科学高效。聚焦规范化建设落地落实,广泛听取建设意见,分门别类汇总建议,根据前期调研成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同时制定司法所建设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标准、方式、要求,实行现场办公、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共同解决困难和问题。
“传帮带”提升专业能力
以业务强所、人才兴所为抓手,通过“大带小、老带青、青学老”模式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专业能力不强、法律供给不足、普法宣传不广等难题。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原则,科学确定片区规模和覆盖范围,切实做到顺向优化、分类施策,解决司法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搭建“老中青”干部分享交流平台,注重在基层一线给年轻同志压担子,将新录用公务员下派到基层,尤其是中南片司法所锻炼;定期组织“青春不息 奋斗不止”沙龙论坛活动,邀请老党员、老领导以及业务骨干分享交流工作经验,增强青年党员干部勤学苦练强本领的主动意识,进一步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梁潼 张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