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广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禁捕工作,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近日,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长江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在辖区农贸市场、沿河沿江等地宣传长江流域禁捕的重要意义以及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危害,推动专项行动做实做细。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销售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查验并留存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加大广告检查力度,对餐饮单位店招、菜单进行排查,禁止出现“江鲜、江鱼”等字样,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同时联合该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进行巡查。巡查中,联合执法组以宣传劝导为重点,营造“不能捕、不敢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中,该局查处一起宣传中使用“生态野生鱼”字样广告标识作为噱头吸引顾客的虚假宣传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目前,该局已对当事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推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禁捕工作常态化发展。(章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