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提醒谈话,让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我来说是一种鞭策和警醒,今后我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改正,用实际行动回应组织的关心和信任.....”松潘县某单位一驾驶员因连续两年春节期间违规报销车辆燃油费问题而被批评教育后当场表态。
这是松潘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松潘县纪委监委重点在精准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做实做细监督首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监督执纪从盯紧“关键少数”向管牢“绝大多数”拓展。上半年,松潘县纪委监委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42人次,占总人次的64%。
据了解,松潘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工作全过程,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等方式,提前吹响“预警哨”,靶向解决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
为做好“源头预防”,松潘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第一种形态”和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结合起来,注重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常态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纪”,针对谈话对象的工作经历、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等,量身定制廉政教育“套餐”,引导党员干部检视自身,校准偏差,筑牢党员干部廉洁防线。
为避免“一谈了之”,松潘县纪委监委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当事人及时疏通思想堵点,根据其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研究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工作方案,采取不定期跟踪回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劲,通过严管与激励并重激发当事人干事创业持久活力。
“惩治不是目的,教育和挽救干部才是根本。”松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前移监督执纪关口,细化履职清单,精准施治,让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刚性约束、又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厚爱,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王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