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八项举措”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12-07 10:56:00 编辑:张嘉钰 点击:
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法治引领规范保障职能优势,切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助企纾困各项政策,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巴中政法机关推出八项举措获得企业点赞。
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审慎把握涉民营企业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认真评估可能对企业造成的风险。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设备,原则上不得采取扣押、拍卖和变卖等措施。
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财产。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保障民营企业主及人身安全。
加大涉民营企业生效判决执行力度。加大涉民生效判决执行兑现力度,对需要立即返还、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执行案件,依法适用先予执行。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用,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营企业权益及时兑现。
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监督。强化涉民营企业诉讼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延迟诉讼、错误裁决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各类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的立案和侦查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加大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措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网络水军等危害市场秩序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健全民营企业救助和退出机制。完善破产程序启动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民营企业破产案件,推进企业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畅通执行转破产工作立审执配合机制,发挥破产程序对困难企业救助功能。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构等方式进行庭外和解。
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户籍、交通、出入境管理、特种行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证照办理等方面行政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防止企业多头跑路。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处件”的运行模式,在公安窗口单位推行综合服务,推行“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快捷高效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管理服务事项。
建立健全督导核查处置机制。政法部门加强对涉企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民营企业反映投诉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线索,及时按有关程序立即组织甄别核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零容忍态度杜绝侵害民营企业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巴中市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