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我公司的行为不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分包,确认我公司的违法事实不成立,予以销案,不予行政处罚,办案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近日,攀枝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原来,今年4月,某单位函告攀枝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西佛山生态环境修复及石漠化治理项目中涉嫌违法分包。“我们采用执法过程全记录的方式,对该案进行了核查,并依据相关法条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不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分包,应当予以销案,此案件结束后将结果也面向大众予以了公示。”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董礼银说道,这是该局推动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以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满意度的有力表现。
据了解,为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准化建设水平,区综合执法局运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办理质量评查会,实行一案一评,严把法制程序,并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借助政务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已经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件。
同时,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审议制,对重要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重大或者疑难的案件、达到听证标准的行政处罚决定等均纳入了集体审议范畴。截至目前,已出具法制审核意见8份。(罗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