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 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12-13 11:19:58 编辑:王卫东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精神,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峨眉山市大为镇按照“标本兼治、强化机制、以用促禁”的原则,大力发展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良好局面。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抓落实的合力。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农办统筹协调各办公室,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推诿、不懈怠。指导村“两委”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网络,逐级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抓落实的氛围。通过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流动宣传车、村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夯实宣传工作基础,深入组、户,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焚烧秸秆危害,做到家喻户晓、全覆盖,教育引导群众养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
加强规范建设,形成抓落实的基石。成立大为镇秸秆回收综合利用中心,利用购机补贴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搞好机具引进,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物质保障,加强政策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带动群众积极响应号召,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强化督查监管,硬起抓落实的手腕。镇党委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时对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巡查发现一处火点或黑斑,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并按照村规民约进行罚款,同时对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进行扣分,若存在宣传不到位,群众不知晓,加倍扣罚;对不听劝阻恶意焚烧秸秆的当事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训诫、行政拘留等措施,对造成山林火灾或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胡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