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峨眉山市多措并举,立体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保障,有效为基层干部稳步高效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密切县乡联动。制定《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试行)》,指导乡镇(街道)分别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基层执法困难问题,并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基层执法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或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实现部门报道,乡镇(街道)统一指挥调度,开展联合执法。
二是扩充基层权限。聚焦基层权责不匹配问题,在法定执法权基础上,充分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建议,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的原则,进一步为基层扩权赋能,分类赋予一类乡镇75项、二类乡镇56项、街道22项县级执法权,切实提升基层管理能力。
三是建强一线队伍。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明确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专职人员不低于2名,同时,要求综合执法部门11支执法中队全面下沉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统筹一线执法工作,汇聚合力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引导干部执法证“应考尽考”,持续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证持证率,2022年通过考试255人,新增持证人员145人。(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