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地处西南小凉山区,彝区、山区、贫困地区三重叠加,为解决峨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部分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索玛古觉”团队应运而生。
2017年来,团队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救助33人,发放救助金42.82万余元,许多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得以走出生活困境。
以建章立制为支撑点 推进司法救助规范化
制定《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中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在全省彝区率先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成立“加强脱贫攻坚中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救助线索相互移送、定期联系、会议通报等系列制度,做到快速救助、长效推进。
团队在日常工作中,与乡村振兴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拓展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中加强与政法委、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程度简化救助程序,快速发放救助资金,实现救助款救贫又救急。
近日,团队收到乡村振兴部门移送的一起司法救助线索称,王某某因交通意外事故花费医药费53万余元,通过各种渠道的赔付报销后仍有较大资金缺口,该家庭返贫风险较高,尤其是两个未成年子女就学压力较大,团队在调查核实后,立即对该家庭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以“德古”参与为突破点 推进司法救助特色化
与司法部门、“德古”协会联合制发《关于德古参与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在全省彝区率先建立“德古”参与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全县17个彝区乡镇55名注册“德古”熟悉法律政策、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等优势,助力司法救助工作纵深推进。
团队在案件线索摸排过程中,将“德古”作为线索摸排的延伸触角,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挖掘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最大程度实现“应救尽救”。在发放救助金时,邀请“德古”参与监督使用情况,实现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
团队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司法救助案中,为防止被害人家属按照彝族习俗向邛某某父母索要高额死亡赔偿金,以及发生家支之间的群体性纠纷事件,多次邀请县维稳办、当地“德古”参与矛盾化解调处。经调处,邛某某家属同意向受害方家属登门致歉,双方家庭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双方家支日渐激化的矛盾得以平息。
以综合救助为关键点 推进司法救助多元化
团队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协调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模式,与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从医疗救援、生活救助、残疾保障、心理辅导等方面多措并举,实现“多元救助+矛盾化解+乡村振兴”多赢效应。
团队始终坚信,司法救助案件绝不是单纯的资金救助。每办理一起案件,团队都对救助对象实施“回访+项目”式帮扶,定期走访了解其衣食住行、就医、子女就学等生产生活情况,全程动态跟踪救助。
在办理被害人娜子某某(脱贫户)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一案中,团队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将娜子某某的3个未成年子女纳入事实孤儿进行长期救助,协调教育部门免除学杂费,与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心理疏导,团队成员对救助对象进行结对帮扶,定期回访,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陈星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