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犍为县公安局通过多警联动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龙某某等人帮信案”“10.26帮信案”,打掉了两个长期买卖银行卡,为网络诈骗人员转移涉案资金的“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扣押作案银行卡121张,涉案流水资金高达四千余万元人民币。
2021年8月底,犍为县公安局通过公安部下发的断卡线索研判分析,发现一个以龙某某(男,24岁,犍为县人)为首的收贩卡团伙大肆收购他人银行卡,并组织人员聚集在犍为县城的高档酒店、茶楼,从事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账“洗钱”的违法活动,现已查明该团伙涉案流水资金540余万元,通过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10月,犍为县公安局凝心聚力,成立专班、集中攻坚,历时半年多,通过对“断卡”线索的深度研判,成功破获一个涉银行卡洗钱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长期盘踞国内多省市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团伙、网络赌博团伙跑分洗钱,涉案流水资金高达4000余万元。大量“卡农”明知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用于“洗钱”,仍然出售、出借银行卡帮助洗钱团伙转账。
现已查明该案涉案银行卡500余张,涉银行卡犯罪嫌疑人240余名,人员遍布贵州、海南、山西、福建、江西等多省市。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面对警方的讯问,很多涉案人员不以为然,对其中的危害并不清楚,绝大部分人单纯地认为:“我只是将自己的东西借给别人、卖给别人,不偷、不抢、不骗,至于买卡的人是不是骗子,对方又用银行卡干了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犯了事,公安机关找不上我啊!”
殊不知,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一旦涉案,不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受到惩戒,甚至影响下一代。
警方提示,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网银、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号等,否则将触犯法律,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替罪羊”,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查海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