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宝五镇坚持党建引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全力突破,2019年两个村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带动面上整体发展集体经济实体化运行。截至目前,全镇5个村全部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并建立产业项目支撑,集体经济良好起步。
深化党建引领 凝心聚力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镇村两级组织领导机构,由党委“一把手”牵头,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建办专人统筹协调推进。镇党委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研讨,帮助村上把脉规划、把关项目、把控风险。党委书记及联村领导每旬深入项目地点调研指导,解决思路、政策、资金、项目、基础配套等具体问题。
村组干部全员参与,支部书记牵头挂帅指挥,6职干部根据各自专长具体分工负责,组长及党员骨干根据自身特点承担具体任务,形成以支部书记为主心骨、村“两委”干部为骨干、组长党员分工有序的实体化运行架构。
各部门积极配合。“第一书记”定向指导村级集体经济日常运行,镇财政所、农经站、国土所等具体协调推进实施相关项目,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其中,财政所主要负责牵头落实专项扶持资金、搞好资金统筹整合、拟定相关协议等工作;农经站牵头负责推进清产核资、论证实施集体增收项目以及“三资”管理等工作;农技站、兽医站加强环节技术跟踪指导服务。
深化产业支撑 因势利导拓宽发展路径
集体经济主体领办产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独资或由集体经济控股与社会资本合资方式,发展适合当地产业形态和市场需求的种养殖业。比如瓦窑村独资精养水产130亩、与李甜合资新建自繁自养生猪养殖场、与3户社会资本合作打造人放天养休闲垂钓水美新村;五龙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经营30亩大黄精中药材基地和15亩小辣椒基地,曙光村独资种植60亩大黄精中药材基地。
招商办企业、建产业园区立规矩收取服务费。村集体经济提供集体建设用地指标,通过招商引资创办企业(所有投入由企业承担),集体经济按每亩500元/年标准收取红利。目前瓦窑村创办企业7家,年收入29700元;三教村创办企业2家,年收入19600元。村集体经济通过组织土地集中流转,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产业园区(所有投入由企业承担),根据产业效益,集体经济按每亩30—200元/年标准收取红利。如三教村引进的80亩无花果基地、100亩花椒基地、100亩黑玉米基地,每年业主回报集体经济红利8500元;塘湾村引资发展的150亩莲藕种植,每年业主回报集体经济红利5000元;曙光村引资建设的鼎峰800亩柑橘产业园,入股60万元,每年获得3.6万元保底红利,明年园区正式投产后每年还将获得总利润3%的分红;瓦窑村、三教村、曙光村等引资发展的晚熟杂交柑橘5000亩,明年将正式投产,届时将实现集体经济收入50万以上。
组织务工劳务,获取适当服务收入。与产业园区业主建立劳务务工组织协议,按每工时收取业主5元服务费,目前瓦窑村已获得8万元、三教村获得8000元收入。
争取支农项目,获取政策性收益。支持当地农业产业业主,向上争取落地支农项目落地,一次性获取项目政策资金补贴20%的收益。目前,瓦窑村落地项目3个,获得收益30.12万元;三教村落地项目3个,获得收益10万元。
租赁资产,获得租金收入。如三教村将托管的原村小校舍租赁给一业主,年收入4000元;五龙场村将原村上两间房屋出租给农户,年收入1500元。
深化制度并举 健全机制全程规范管理
镇党委研究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章程》《村级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指导方案及管理办法》,明确了集体经济建立及运行的原则、要求、激励机制、利益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指导村级集体经济按规操作。
党委把关重大事项。对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镇党委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项目选择科学合理、资金使用安全,严格防范风险。
严格财经纪律。统一执行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关于印发井研县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村级财务、出纳分开,村纪检组组长全程监管,确保事项明、账目清、过程规范。镇农经站每月监管村级报账,按期送县上统一安排的专业管理公司审查。镇长、分管副镇长、联村镇领导三方会审签字后,才能进入村级报账程序。
定期向社会公开。通过党员大会、微信群、公示栏,定期向村民公开集体经济发展及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运行。(王巧玲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