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为有力维护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形象,持续深化“平安荣县”建设。自7月1日起,自贡市荣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夏安行动”暨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整治、打击,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你好!因为你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要给予你罚款50元的处罚。对此你有无异议?”“把头盔戴上,帽带系好,安全才有保障”“如果要搭人,乘车人也要戴头盔哈。”7月29日上午,在二号转盘路口可以看到,交巡警、综合执法、交通和镇街劝导员组成的联合整治组正在对过往的摩托车、电瓶车逐一进行检查。
据了解,集中整治行动期间,针对城区和农村不同特点,采取组建联合执法组、派出所与农村“两站两员”联合行动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城市区域从县公安局抽调16名警力、县综合执法局抽调10名执法人员、县交通运输局抽调4名执法人员、“一镇两街”抽调9名工作人员共计40人,分成4个联合整治组开展城区秩序集中整治。农村地区由各镇街交管办、劝导站与农村派出所开展联合勤务。
“整治重点包括‘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以及摩托车、电动二三轮车(统称‘二三轮车’)易出现的‘一盔一带’、‘飙车炸街’、‘三超一疲劳’、酒醉驾、毒驾、涉牌涉证、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非法加装伞(篷)和未成年人违法驾驶二三轮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翻越隔离栏、随意横穿道路等行人突出违法行为;游买游卖、占道经营、冒口经营等城市管理违规行为;非法营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突出违法行为。”荣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金勇介绍道。
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456起,其中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等涉牌涉证52起,货车超载156起,酒醉驾95起,驾驶或乘坐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288起,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3895起,乱停乱放1143起,行政拘留18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收缴非法加装的伞(篷)240把,扣留二三轮车200余辆。(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