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区委巡察发现你镇村级干部退职补助违规发放有关问题,请立即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前不久,自贡市贡井区桥头镇党委收到了区纪委监委发来的一封特别“督办函”。
“桥头镇村级干部退职补助发放涉及政策多、迁延时间长、干部意见大,要想高效开展清退,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依据。”贡井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为此,贡井区纪委监委坚持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干部诉求,全面加强与组织、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指导桥头镇出台了《关于处理离职村干部一次性养老补助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各方认可的补助发放标准,为开展清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清退工作核心是资金,关键在干部。贡井区纪委监委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对于违规发放的退职补助,成立工作专班,对需清退的款项逐一分析研判、提出方案,加快推动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对于部分离职干部对新发放标准不理解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面对面宣传清退工作要求和发放政策依据,并引导他们发挥“乡贤”作用,主动对身边尚未清退的离职干部进行动员,截至目前,已清退违规发放退职补助43965元。
此外,贡井区纪委监委还将村级干部退职补助发放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辖区各单位加大超标、超时段、未经民主决策程序发放的离职补助清退力度,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贡井区坚持把规范村级干部退职补助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关键一招,建立“巡察部门——联系片区——乡镇纪委”工作协同机制,通过发函督办、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实时跟进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工作全过程调度。下一步,贡井区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村级干部退职补助发放全过程监督、全方位规范,为严明基层财经纪律、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维护乡村社会稳定贡献纪检监察力量。(曹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