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眉山市质量强市办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六届眉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暨往届政府质量奖复评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六届眉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暨往届市政府质量奖复评工作。第六届眉山市政府质量奖设立组织奖4个、个人奖1个,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
评选范围
该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制造业、工程建设业行业、服务业生产经营组织,鼓励“专精特新”“独角兽”“小巨人”、绿色低碳产业、新兴产业企业参评。参评个人包括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相关人员、质量领域专家等。
申报组织条件
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3年并取得显著成效,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未发生因组织责任导致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无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个人条件
在眉山境内从事质量管理或质量相关工作,对眉山质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诚信,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能力强,在所在组织或行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在质量管理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给组织或社会带来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眉山市政府质量奖是全市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显著行业质量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以及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对促进全市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自2012年以来,眉山市已开展5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目前共有获奖企业17家。(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