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前,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专项整治,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形式,对辖区8家正在运营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开展了全覆盖交叉检查。
本次交叉检查成立了两个检查组,第一组由眉山天府新区、彭山区、青神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股人员组成,负责对东坡区城兴,仁寿县石源、源通,丹棱县泓嵩四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检查;第二组由东坡区、仁寿县、丹棱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股人员组成,负责对天府新区齐旭、彭山区通力、青神县淼龙三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检查。
本次交叉检查重点内容主要围绕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产权瓶、“黑气瓶”等违法违规问题。通过检查卸液、充装等记录,对比测算卸液量、储罐存量、充装量,验证充装记录是否真实;通过燃气经营点销售的气瓶或燃气气瓶用户使用的气瓶,倒查充装单位记录是否真实,气瓶是否纳入追溯系统管理;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是否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充装前后检查和记录充装信息;充装单位充装追溯系统是否有效运行;所有充装枪是否接入追溯系统,是否全部使用扫码充装联锁功能;现场巡查充装站内是否存放有非自有产权瓶;检查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等是否按技术规程要求处置并建立台账;气瓶是否更换符合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瓶阀。
针对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市市场监管局将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由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督促辖区充装站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馈整改情况。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交叉检查为契机,充分发挥属地市场监管局监管作用,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充装行为。同时,进一步夯实各充装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抓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提升企业自身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能力,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