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件中,发现监护人未妥善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
检察官通过分析受害人心理状况和行为表现,发现问题根源在于父母对家庭教育的无视和关心爱护的缺失,导致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弱,身心认知知识匮乏。
“通过社会调查我们发现,作为监护人,你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存在监护不力的问题,导致孩子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现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请你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大英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娟向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
宣告结束后,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对该监护人开展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监护人熟悉在叛逆期如何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如何做好孩子的榜样以及如何有效培养孩子的法治意识。大英人民检察院也将会持续督促家长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进一步帮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
今年以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专项评估活动,对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家庭教育环境以及监护状况进行深入走访评估,结合个案中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涉案原因,依法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令”共计4份。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继续发挥监督者、协调者、督促者的作用,为大英的未来保驾护航。(大英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