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遂宁市将“城区电动车管理不规范,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非法加装遮阳伞(篷)等问题突出,存在安全隐患”纳入了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事后,市公安交警部门迅速制定相关整治方案,组织各辖区交警大队持续对电动车交通乱象展开专项整治,并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逐渐减少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与机动车各行其道,城市道路更加安畅
群众代表主动当起“劝导员” 与交警一起看成效
“通过前期宣传和治理,大家的安全出行意识确实增强了很多,这也让市民出行更有安全感。”2月1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群众代表对遂宁市电动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成效进行了回访。
在市河东新区东平大道与东升路交界处,10余辆电动自行车正有序停在斑马线前等候绿灯,我们看到,大多数骑行者都自觉佩戴了安全头盔,对于个别未规范佩戴的,执勤交警均现场“叫停”。
通过前期系列的整治和宣传,电动车交通乱象已经有了明显改善,多数电动车驾驶员出行都能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是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保护自己的最好用具,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不然后悔都来不及。”面对交警的耐心劝导,不少骑行者都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但也有个别骑行者不予配合。“知道了,知道了……”现场,一名男子面对交警劝导,一边敷衍答应,一边继续骑车出行。看到这一幕,几名群众代表立即将其拦了下来,纷纷展开劝导:“交警好好给你讲道理,为的是你的安全呀……”面对群众代表的好言相劝,该男子默默戴上安全头盔,离开现场。
交警与群众代表正在对电动车车主进行劝导
与此同时,在慈航路与东平大道交界路口,几名群众代表也主动参与到劝导队伍中。“劝导工作看似简单,实际却并不轻松,市民配合还好,如果不配合就很伤脑筋。”经过现场回访,几名群众代表均表示,回去后,他们将把此次经历分享给身边的人,号召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维护道路安畅。
交警帮助市民戴上安全头盔
强化路面管控 全面开展电动车乱象整治
据了解,按照遂宁市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要求,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层层落实整治责任,并制发相关工作方案,展开全面部署,实行挂图作战,持续加大对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宣传,确保城市交通安畅。
“以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为契机,逐渐规范电动车管理。”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4月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组织警力采取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等形式,以市城区重点交通路口、路段为重点,高峰期部署警力指挥疏导车辆有序通行,加强违法劝导纠正;平峰期设置固定点位集中整治,并增派巡逻警力以点位为中心,向周边主次干线全面辐射,实行警力跟着警情走,做到电动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同时,到学校、商场、企业、工地、社区等重点场所,逐街逐巷逐车清理停放的电动车遮阳伞(篷);针对部分企业存在“倒班”情况,在详细掌握企业作息规律的前提下,采用“5+2”“白+黑”勤务模式,利用企业职工换班前后时间差,组织开展集中拆除遮阳伞(篷)工作。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还积极协调城管执法、交通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抽派人员对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篷)、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提升路面管事率。
截至目前,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6.3万余起,有效保证了城市交通秩序的安畅。
强化源头管理 多形式宣传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意识
“整治电动车乱象除了加大路面管控,还得把好源头关,并做好宣传和引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还会同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对辖区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维修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清理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以及非法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车行为,加强源头管控,督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整治部署以来,遂宁市共开展集中检查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230余人次,检查销售、维修经营户180家次,发现整改未明码标价行为12家,未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销售企业8家。对违法经营和非法加装遮阳伞(篷)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
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微信群、QQ群、导航系统、气象局短信平台,发布“整治遮阳篷”“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提示短信20余万条;组织民警深入街面、社区、企业等区域,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联合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共享单车企业举办主题活动,现场签订电动车安全承诺书1000余份,赠送安全头盔1200余个;联合遂宁市市场监管局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人员开展定点宣传和现场咨询,督促商家规范销售,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非法加装行为;联合市教育和体育局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交通温馨提示语、告家长书等资料,通过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主题班会等活动,丰富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
部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整治不力将严肃问责
“通过前期系列的整治和宣传,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治理和宣传工作仍很艰巨。”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对标对表,严格按照《遂宁市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考核细则》相关要求,增加警力和科技力量投入,加大对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加装遮阳伞(篷)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同时,持续推进源头治理,会同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两轮三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形成“政府领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并将电动车整治纳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重点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取得成效。期间,交警部门还将对近期收集的市民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和筛选,认真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该负责人表示,整治期间,市公安局将定期开展整治督导检查和视频巡察,逗硬问题通报,认真督导整改。同时,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工作督查,凡是措施不实、整治不力、效果不佳的,将进行通报问责。
市民建言:实行记分罚款制 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市民卢先生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应制定专项整治和处罚措施,电动车可以实行以身份证为基础的12分记分制,并对部分交通违规行为进行罚款。若12分扣完,3个月内不得骑行电动车,若继续骑行,可通过罚款的形式进行约束,罚金可作为完善道路设施的经费。
市民杨女士认为,可在市城区各区域的LED屏幕上播放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违规行为,同时播放近年来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典型交通案例,此举既可以让大家明白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可以形成有效震慑。
市民吴先生建议,对于发现的违规电动车驾驶员,交警可要求其在违规路段参与1小时的劝导任务,既可让其对维护交通秩序有切身体会,同时能提升大家文明出行的自觉性。
从我做起 改掉交通陋习
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篷)……在马路上“放飞自我”,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城市文明形象,更会给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隐患。
规范骑行电动车,守护的是自身安全,维护的是自身路权。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是好事,而增强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亦是重中之重。众多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背后,是驾驶员交通文明意识的淡薄。其实不论是行人还是驾驶员,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改掉坏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这样才能最终达到消除电动车交通违法陋习的目的,实现文明城市和谐交通的目标。(遂宁新闻网 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