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责任和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项目资金在林草生态保护、生态发展和生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南充市切实加强林草项目资金管理。
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四川省林草局要求,组织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对2020年-2021年中央、省、市的林业项目资金,开展稽查自查和绩效自评。要求区(市)县每月填报项目调度表,定期掌握各地林业项目开工、实施、资金支付等情况,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区(市)县不定期进行通报。
开展专项检查。组织专班对阆中市2020-2021年中央、省、市所有林业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市级稽查,对高坪区2020年省级财政竹产业培育基地项目和2021年森林防灭火资金的投入使用、项目管理、实际产出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市级绩效评价,对直属单位南充市林科所2021年财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配合四川省财政厅对蓬安县2019年省级财政资金情况进行省级绩效评价,会同南充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生态环保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将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纳入林长制专项督导内容开展专项督导。以多举措、多方式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林业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取得实效。
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梳理检查发现问题,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将问题反馈相关区(市)县,实行台账管理和挂牌督办,采取“顺排工序、倒排工期”的方式督促区(市)县及时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销号。(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