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近日,嘉陵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该案由嘉陵区法院院长段辉独任审判,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刚出庭支持公诉。
在庭审中,公诉人邹刚宣读了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并进行了举证,提交了与该案有关量刑的证据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发表了公诉意见。
审判员段辉严把案件事实与证据关,有序地引导公诉人和被告人进行了法庭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程序,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高效规范,公诉人、被告人都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其所在社区亦愿意进行社区矫正,决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悔罪。
此次法检“两长”同堂履职,不仅是落实入额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激励全体干警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嘉陵区法院将进一步落实院长、庭长带头办案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办案活力,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王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