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是法院开展审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辅助手段,为法官认定事实、裁决纠纷提供了有效的协助。营山县法院护航民生民利,牢抓审判质效,积极探索司法鉴定助力案件审理的新思路,通过引导诉前分流、畅通信息渠道、促进诉中调解等方式,打好案件审理“主动仗”。
下好诉前分流“先手棋”。制定诉前鉴定制度,合理界定鉴定范围,严格规范鉴定流程,通过研判分析案件情况,对有明确司法鉴定诉请以及涉及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的专门性问题,确需司法鉴定的案件进行诉前分流,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将司法鉴定移至诉前,有效缩短审理期限,节约司法资源。
下好信息互通“关键棋”。 畅通信息交换渠道,确保司法鉴定相关者都能够参与到司法鉴定过程中。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见证平台摇号,保证机构选择的公正性透明性;加强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机构与承办法官的沟通协调,保证信息反馈的及时性明确性,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办事效率。
下好诉中调解“保障棋”。根据审理情况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精准把握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对存在争议焦点与鉴定事项关联性不大、鉴定成本与诉讼标的金额明显不匹配、申请鉴定范围明显超过争议覆盖范围等问题的案件,及时对接司法鉴定中心人员,通过“立开立调”的方式,从医学知识、法律关系等多层面做好释法明理工作,锚定鉴定范围,促成诉中调解,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增强司法获得感。(黄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