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营山县法院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顺辉以“法律文书的制作”为主题,为全院150余名干警进行了专题授课。
围绕法律文书制作主题,罗顺辉根据该院实际情况,结合丰富的法律文书制作实践经验,通过列举案例及现场抽问等方式,总结目前文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多角度阐述法律文书的意义,以此提高干警对法律文书制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就如何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罗顺辉提出要求。
重视法律文书的规范性。格式做到合法、规范、标准,引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注意引用的范围、顺序,做到规范、准确、完整、具体,语言文字表述要符合汉语通用规范要求,注重规范性、严谨性。
重视法律文书的对话性。准确归纳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凸现争议焦点,叙明案件基本事实,重点对争议事实进行证据分析和认定。围绕争议焦点,针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情况,阐述裁判理由。
重视法律文书的逻辑性。对事实部分叙述清楚、完整,证据运用要得当,理由部分论述要充分、说理要透彻,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公正合法,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字准确、条理清晰。
重视法律文书的可执行性。坚持系统思维,考量“立审执”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强调裁判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须指明履行义务主体、明确“给付”内容等,为案件可能进入执行程序打好基础。
重视法律文书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社会热点,关注民生堵点、难点、痛点,切实将引领社会价值导向的神圣职责,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判之中、体现在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字里行间。(李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