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牢记“九一八事变”历史,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相关规定,9月14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发布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对防空警报试鸣时间、试鸣范围、试鸣方式、试鸣警报信号规定等进行公示公告。(南充市人防办 供稿)
附: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