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到学校讲授公益课程
诉前调解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纠纷
近年来,顺庆区法院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多措并举,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权益防护网,全力护航“少年的你”健康成长。
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
立足“教育、感化、挽救”,将“寓教于审、审教结合”贯穿于刑事审判工作全过程。
注重庭审温情关怀,加强诉权保障力度,规范犯罪封存记录,落实判后帮教制度。先后与区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出台文件,确立52名合适成年人,在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出庭的情况下,代行相关诉讼责任。2017年以来,为32名案件被告人引入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案件23次,办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57件81人,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量刑轻型化,判处缓刑33件43人。当庭认罪率达到98%以上,轻罪非监禁刑适用率50%。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预防犯罪效果显著。
筑牢“全方位”保护屏障
切实贯彻落实好双向保护政策,坚持被告人与被害人同等保护。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从严打击,2017年以来,办理侵害未成人案件56件71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39人。与公、检、司、教育、民政、妇联、关工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侵害未成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办法》,协同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援助工作,全力帮助恢复被害人心理创伤,严格保护被害人隐私,筑牢全方位权益保护屏障。
坚持“最大化”利益保护
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处理涉未成年人民事纠纷。
在离婚案件中,将未成年子女的妥善安排作为离婚条件之一,在离婚纠纷中,针对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且未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合理妥善安排的情况,法官耐心为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充分尊重适合未成年人的意见,慎重确定未成年人的抚养权;以最大化保障未成年人核心权益为前提,确定探望权行使方式。
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从情理法各方面说服当事人,把子女的健康成长作为重要因素进行考量。2017年以来,共计审理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2133 件 ,案件调撤率达60%以上。成功帮助51件案件当事人执行到位抚养费31万元,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权利。
加强“预防性”宣传教育
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提升未成人自我保护意识作为普法宣传重要内容来抓。
“请进来”。设立法治普及中心,利用法院“公众开放日”,组织中小学生等参观学习活动,打造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走出去”。把法庭审判打造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南充技师学院、西华师大等学校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涉毒、校园“套路贷”等案件。走进“南高”等学校,讲授“女童保护”课程,增强未成年人防性侵意识。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协同学校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17年以来,举办各类法治讲座20余场次,组织学生观摩8次,进校园庭审和宣传20余次,对近万名各年龄阶段在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邹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