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送法进企业”工作,近日,营山县检察院走进县域内重点企业,开展送《民法典》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洪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晓慧,检委会专职委员任专祥分别到其联系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册、开展座谈交流等形式,向企业员工讲述《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同时围绕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民营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控举措、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发展措施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在讲解中对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风险防范,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和应对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及其员工在遇到纠纷时应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维权。
在座谈会上,蒙洪平、谢晓慧、任专祥分别与企业负责人就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了解企业当前遇到的痛点难点,并现场讨论、解答了企业提出的多个法律问题,为企业维权提供法律研判和指导,引导企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并表示可以随时为企业提供涉企法律咨询服务,今后将定期通过多种方式向企业职工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形成《民法典》宣传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与会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均表示检察机关到民营企业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学习、运用《民法典》,加大企业员工学法用法力度,做到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努力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下一步,营山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企业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加大送法进企业的工作力度,着力增强企业负责人权利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引导企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王思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