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营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顺辉前往木垭镇督导乡村振兴工作。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和木垭镇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导。
罗顺辉一行在木垭镇月枷村实地查看了花椒产业园种植情况,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支付义务,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增强内生动力,以务实管用的举措来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完成好花椒采摘等一系列工作,推动花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随后,罗顺辉一行来到木垭镇党委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先后听取了木垭镇月枷村、铜鼓村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工作汇报,以及花椒产业园负责同志关于花椒种植、收获及加工等情况介绍。
罗顺辉指出:要正确认识自身优势条件。木垭镇与渠县等地交界,具有显著的地理优势;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作为对口帮扶单位,在引才引资、市场行情分析等方面优势显著,能更好推动花椒产业等集体经济发展;县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能够为木垭镇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要找准乡村振兴目标定位。推进乡村振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好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等问题。受疫情和国内外复杂局势影响,我们要严格落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对产业规划、基础设施改善等工作不仅要慎之又慎,巩固好来之不易的乡村振兴工作成果,更要紧密结合实际,以清晰目标定位助推稳步发展;要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镇、村要找准定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确保一方平安、保障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从管理、技术、环境等方面对症下药解决发展困难;县法院、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等帮扶单位要加大帮扶力度,为木垭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司法服务;联系企业要坚定信心,立足现有产业,切实加强管理,联系专家现场指导和交流经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和产业经济。(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