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走进校园开展家庭防性侵教育知识讲座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6-12 07:05:00 编辑:杨仁昌 点击:

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走进校园开展家庭防性侵教育知识讲座

为关注、关心、关爱特殊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提高特殊未成年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增强其家长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助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6月9日,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到该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花开向阳·呵护成长”为主题的家庭防性侵教育知识讲座。该校学生及其陪护家长、教师共100余人参加。

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走进校园开展家庭防性侵教育知识讲座

“如果别人触摸了你的隐私部位,第一时间应该告诉爸爸妈妈和老师。”

“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第一道防线,家长作为监护人必须加强对孩子的监护。”

“‘强制报告制度’让保护者有意识,让报告者有底气,让孩子更安全!”

在讲座中,“知心姐姐”王思卉对特殊未成年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教职工等三类群体进行了针对性的宣讲。王思卉通过图画、视频等形式引导同学们了解男孩女孩身体的差别,知道自己的隐私部位。还讲了如何识别好意和恶意,鼓励同学们在遭遇危险的时候要懂得拒绝,勇敢做自己身体的“小主人”。

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走进校园开展家庭防性侵教育知识讲座

王思卉通过多个典型案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相关数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性侵害的六大误区、“家长应如何教会孩子保护自己”“孩子的哪些异常行为值得警惕怀疑”“发现孩子被性侵后应当怎么办”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引导家长们正确树立家庭“防性侵”教育意识,掌握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有效方法,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不是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幸福成长,有多少隐秘的角落藏着罪恶和哀伤......”屏幕播放的是强制报告公益宣传片《聚光》。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规范。王思卉从“强制报告制度”的义务主体、需要报告的具体情形、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帮助在场的老师更好的认识到“强制报告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走进校园开展家庭防性侵教育知识讲座

“知心姐姐”吴佳希、梁乐园给现场的学生及家长发放了《未成年人防性侵手册》《未成年保护法宣传手册》,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及家长的主动防范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这些特殊的孩子,因为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原因,与社会沟通的迟滞、障碍,常常被歧视、遗忘,自我保护、防御能力较弱,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此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爱,今天这场活动对他们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有很大帮助。”讲座结束后,该校副校长罗文君说。

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走进校园开展家庭防性侵教育知识讲座

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旨在帮助每一名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这群特殊孩子的学习和成长也是“知心姐姐”们最为关注的,联合一切社会关心、帮助的力量,为他们营造温暖的法治校园,“知心姐姐”未检团队将继续努力。下一步,营山县检察院将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净化校园环境,与家庭、学校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受侵害问题,进一步加大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的力度,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