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们法院要是处理不好我的赡养问题,我就住在你们法庭不走了!”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让我的老年生活有了保障。这下我晚上睡得着觉了!”
原告张老太拉着承办法官李开志的手激动地不停道谢。5月13日上午,西充县法院晋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解决了老人家的急难愁盼,让老人家的态度在一天之内发生很大转变。
据了解,这位九旬老人有一位60岁的女儿和一位68岁的儿子,两人都愿意赡养老人,但经常在赡养的时间和安排上产生矛盾。最初商定由儿子每年照顾7个月,女儿照顾5个月,可是轮到女儿时,只照顾了两个月,就将母亲送回哥哥那里。“母亲年龄大,我家庭琐事比较多,可能照顾不周到。”由此两兄妹之间产生嫌隙,两人都开始互相推脱,不肯赡养母亲。因此,张老太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张老太居住地的村干部,详解调查张老太的子女及家庭状况,了解事情原委。
为使老人的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得到保障,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得到缓解,承办法官庭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讲道理、说法律、谈亲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被告做思想工作,也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指出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不对老人进行赡养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对的。经过承办法官的批评教育,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轮流照顾母亲三个月,在赡养期间各自负责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
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赡养老人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西充县法院将以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契机,始终秉承倾心化解家庭矛盾的办案理论,努力寻找情与法的契合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杜佳宜 刘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