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上午,顺庆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胥琦收到了春节后当事人送来的第一面锦旗。
2020年,家住南充的郭某与家住仪陇的彭某约定,由郭某为彭某从事房屋装修工作,但其后彭某却未按约定支付装修款项。郭某索要未果,遂于2021年诉至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在商定期限内彭某向郭某支付拖欠的装修款3万余元。 其后,彭某并未履行协议,郭某遂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胥琦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执行行动,通过调查了解到彭某在某银行有存款。胥琦遂即与同事一起奔赴该银行,强制扣划了相应的款项,并于近日通知郭某前来法院领取。郭某收到款项后,十分高兴,在2022年2月16日上午来到顺庆区法院执行服务大厅,亲手向胥琦赠与了写有“公正执行有温度·廉洁奉公是情怀”的锦旗一面,以表示感谢。(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