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过节的,你们都不休息吗?”赵某无奈地感叹道。2月7日,当大家还在欢度新春佳节时,仪陇县法院执行干警已迅速调整好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将长期躲避执行的赵某进行控制,并处以司法拘留15日,送上开年“第一拘”。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逃避执行,案件陷入困局
原告王某诉被告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仪陇县法院于2018年立案受理后依法审理,并判决赵某向王某赔付2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至今,赵某仅履行了7000多元赔付义务,申请人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赵某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又不履行给付义务。执行干警经多种途径调查,均未发现赵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遂依法将其列入失信名单,进行失信惩戒。同时,多方联系、寻找赵某均无果,案件一时陷入困局。
司法救助,为申请人送去新春关怀
申请执行人王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为缓解王某一家的暂时困难,执行干警积极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温暖效应,为王某争取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在春节前发放到位。但杯水车薪,王某一家生活仍然窘迫,执行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强力震慑,开启新年“第一拘”
年后上班第一天,执行干警接到赵某在老家的线索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赵某仍拒不履行赔付义务,耍起无赖。鉴于赵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经依法报请批准,对其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经过常规体检、核酸检测等程序后,顺利将被执行人赵某送往仪陇县拘留所收押,给赵某送上开年“第一拘”。
近年来,仪陇县法院紧抓被执行人返乡过年有利时机,开展“司法大拜年”“护民生、暖民心”等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好拘传、拘留、罚款、公开曝光等强制措施,形成强大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仪陇县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