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转移百万财产 一被告被顺庆区法院判刑一年半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1-07 07:33:23 编辑:杨仁昌 点击:

近日,被告人张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与此同时,在顺庆区委政法委领导下,该案以“庭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在全区组织干部群众观看庭审直播。

2018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因继承纠纷被其四兄弟姐妹诉至顺庆区法院。在开庭审理的次日,张某某通过取现及向女儿名下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转移132万元。2018年12月22日,顺庆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人张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其余四兄弟姐妹遗产房屋拆迁所得款62万元。收到判决书后,张某某为逃避执行,又于次日将已转入家人名下的100万取现。2019年1月28日,上述民事判决书生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顺庆区法院向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但张某某隐瞒其转移财产的事实,且拒不报告财产情况。2019年4月23日,因被告人张某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顺庆区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之后,被告人张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

在庭审现场,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官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转移、隐匿财产,在经执行人员多次书面、电话联系催促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