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泸州市专项整治各专班组组长及审计整改责任科室(单位)对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2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基函〔2022〕3号)要求,逐条汇报全市专项整治自查、市级重点督导、省级交叉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对还未完全整改的3个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要求,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和审计整改时间紧、任务重,各专班组和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将推进问题整改与实施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相结合,推动抓好问题整改,对个别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尚未追回的基金,各专班组和责任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专门的整改计划,加快整改进度,严肃进行整改和追回。会议明确了限期整改、包案整改、依法整改、督促整改和长效整改的“五抓”举措,提出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履职尽责抓落实,一查到底抓整,建章立制抓提升,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堵塞风险漏洞、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成效。
全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及各专班组组长、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分管同志,市社保局班子成员、审计稽核科等负责同志参会。(李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