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检查大宗商品时,发现龙马潭区某面厂成品库房中存有一批标识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的面条,该批产品尚未售出,规格为2.2千克/把,共计120把。企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查封,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熊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