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中江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优化环保执法模式,全力助企纾困解难,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中江。
差异执法增强守法自觉
根据省环境厅《关于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中江生态环境局对全县纳入正面清单的10家企业采取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的工作方式,全面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建设。 除“双随机”执法检查、信访投诉、环保督察、专项行动等行动,一律不到企业现场检查,对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积极实施非现场执法监管。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目的就是要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主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实现绿色发展。
随机执法肃清不正之风
2022年1至11月,中江生态环境局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落实对市场主体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的环境执法检查。通过四川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执法任务406家次,其中完成双随机任务66家次,“双随机任务”占比16%,并将检查情况通过中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有利于杜绝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树立环保队伍的良好形象。
远程执法提高执法成效
在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监管上,中江生态环境局通过在重点排污单位的废水、废气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实时获取企业排放数据,对企业排放污染物情况实时开展监管。目前全县有7家废水、2家大气、2家土壤、1家其他,共计12家重点排污排放单位,共计14个点位安装了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采取每日调度的方式对每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督,对发现数据异常的企业有针对性开展现场突击检查、测管联动等执法检查,对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减少对企业的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不必要的干扰。
柔性执法促进良性发展
在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按照《德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帮助督促限期整改。在作出处罚的同时,针对违法事项向企业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切实发挥柔性执法应有的效能。截至目前,下达监察意见书6份,约谈企业8家。(王若驹 梁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