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申即享! 德阳这些组织可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7-30 12:10:46 编辑:李凤 点击:
7月30日,中国网四川从德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按照国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德阳市实际,德阳实施阶段性缓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政策。
1.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参加德阳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2.缓缴时间是多久?
2022年7月至9月,对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实施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3.如何申请缓缴?
此次缓缴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单位无需申请即可直接享受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除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外的用人单位,均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用人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对其企业类型进行调整。
4.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受影响吗?
不受影响。用人单位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期间,单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应享尽享、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报尽报。
用人单位应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医保个人缴费的义务,按时缴纳个人缴费,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参保人办理离职、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关系转移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5.缓缴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如何补缴?
阶段性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补缴到位。
用人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补齐缴纳缓缴的保费。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自愿选择放弃缓缴或提前结束缓缴,并补缴缓缴费用。
补缴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下载并登录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线申报缴费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缴费。(张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