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车门”行窃屡试不爽 高新公安将“夜幕黑手”逮捕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4-26 10:06:31编辑:渝轩
“警察同志,我昨晚回家比较晚,又累又困,忘记检查车门锁了没有,结果被偷了……”4月18日早上8时许,家住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的陈先生急匆匆地赶到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安分局白市驿派出所报警,称停在小区车库的车内财物被盗。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车辆外观及门锁完好,没有任何破损或被撬动的痕迹。民警随即联想到了前不久发生在另一小区的类似案件。两起案件的相同点均是车辆停放在监控盲区、车窗完好、车门无被撬动的痕迹。
根据办案民警多年的经验判断,应是“拉车门”盗窃,当民警询问陈先生下车后是否锁车时,他支支吾吾地说了三个字:“我忘了”。
回所后,民警立即将2起盗窃车内物品案件进行梳理和研判。经调查,民警发现在两起案件的案发时间前后,均有一名青年男子出现在案发地附近,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开展走访排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具体位置,并于4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成功抓获,追回被盗奔驰车钥匙和现金2530元。
经审查,刘某对自己盗窃陈先生车内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其他3起盗窃车内物品的案件,涉案金额近1.4万元。
据刘某交代,刘某今年20岁,重庆长寿区人,小学毕业后卖过水果,进过工厂,2019年因盗窃罪入狱。出狱后一直四处游荡打零工,迫于生活压力,刘某干起了“老本行”。
今年1月以来,晚上十点以后,刘某专门挑选小区车库监控盲区或视线昏暗处停放的车辆下手。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碰运气”盗窃车门未上锁的车内财物。目前,刘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高新公安温馨提示:广大车主要养成良好的用车习惯,做到车停、人离、钱物随身走,离车后一定要记得上锁,确定车窗关好、车门锁好后再离开,贵重物品切忌不要放置在车内,不要给不法分子作案留下可乘之机。如发现车内物品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