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阿坝县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
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按照阿坝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部署要求,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全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通往阿坝县的所有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2年8月25日12时至阿坝县静态管理解除
二、管制区域
G347阿坝县段,S217阿坝段、S452阿坝段。
三、管制措施
(一)在上述管制区域内,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物资保障车、疫情防控车辆,身份证为阿坝县居民的,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过境车辆一律从管制区域外绕行。
(二)由于G213线近期车辆流量较大,为确保安全4轴以上货车(含4轴)与其他车辆错时通行。4轴以上货车(含4轴)每日20:00-次日8:00通行;其他车辆每日8:00-20:00通行。
四、管制点设置
公安交警部门将在阿坝甲尔多、壤塘南木达、若尔盖唐克、红原安曲设置近端管制点,在汶川威州镇、茂县两河口设置远端分流点。
五、绕行线路
成都→汶川县(经G213)→茂县(经G213)→松潘县(经G213)→若尔盖县(经G213)若尔盖县(经G213)→松潘县(经G213)→茂县(经G213)→汶川县(经G213)→成都
六、温馨提示
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规定,支持并配合做好本次临时交通管制,保障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通行的车辆及违反本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对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予以罚款1000元(违法代码1078)的处罚。
特此通告。
阿坝州公安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