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鼓励公众齐参与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6-03 13:54:52 编辑:庞捷 点击:
6月3日上午,广安市202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在广安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四川日报、广安日报社、广安市电视台及多家省级网络媒体共同参加。

发布会上,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大均介绍了2021年以来,全市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5件,罚款445.18万元。并简要介绍了广安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违法贮存危险废物案、重庆黔江某集团非法跨省转移污泥案、邻水某农牧公司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岳池某页岩砖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等10个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涵盖了固废危废违规储存(转移)、伪造(篡改)监测报告、私设暗管排污、未批先建、不按规定运行排污设施等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较高的警示性。
会上,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媒体的提问做出了详细回答。并对《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该《办法》由广安市生态环境局与市财政局根据《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共同制定的,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可以通过广安市12345政府热线、广安市生态环境部门受理来电、来信、来访,国家“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微信、微博举报。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群众的举报如实核查,按照一般、较大、重大三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举报者人民币200-3000元不等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据了解,广安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在改进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依法打击偷排偷放、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陈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