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中午,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千佛派出所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治理,查获1起客运车超员和3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派出所负责人随即在“千佛镇村级工作群”内通报情况,曝光警示。千佛镇党委书记也在群内发出“请各村宣传落实饮酒不开车,确保节日安全”的消息,倡导辖区群众文明出行,依法参与道路交通活动。
“农村派出所全面管理交通安全,进一步延伸管理触角,挤压违法行为滋生空间。”据安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邹建新介绍,千佛派出所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期间查处两类重点违法行为,证明了农村“交所合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在交通违法查处方面已初显成效,同时,派出所带动乡镇、村社参加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来,更盘活了“交管办”和“两站两员”。
因超载而受到处罚的驾驶员梁某说,以前派出所民警不会直接管交通违法,更不会处罚。虽然梁某受到了相应处罚,但是他认为派出所及时纠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保护大家的安全,“这样的治理还是很有必要。”
据悉,2020年9月,绵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农村“交所合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整合农村派出所和农村交警中队的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着力构建“维护治安、管理交通、保障安全、服务群众”一体化全新警务运行模式。“交所合一”后,派出所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派出所所长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派出所副职领导兼任中队长,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乡镇交管办的相关工作。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易程序由交警中队裁决,除适用简易程序外的由交警大队裁决。
“交所合一”机制正式运行后,安州公安按照“2+4+4”模式分类推进10个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勤务改革,即:把两个农村交警中队整体并入属地派出所,为4个原无交警中队的派出所配置交警中队并全面授予交通管理权限,剩下的4个城区和城镇化高的派出所协助辖区交警中队开展交通管理。通过改革,安州区农村乡镇的交警中队覆盖率达100%,交警中队从5个增加至9个,增长率80%,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专业监管得到了加强,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良好成效。(何政霖 苏鑫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