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如何评定?权威解读来了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1-09-11 09:18:52编辑:刘婷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决策部署,提升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并于日前出台。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如何划分?等级评定程序有哪些?9月10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办法》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农产品市场是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重要枢纽,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疫情等暴露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脏乱差、食品安全追溯机制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等诸多问题,存在较大食品安全、卫生安全风险。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3号)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农贸(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疫情防控。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要求推进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45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建立追溯体系等。
《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部门开展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所称农产品市场是指经批准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不包括自然形成的农产品集贸市场以及设置有农产品销售区域的超市、社区菜店等。
各方权责义务是怎么划分的?
(一)属地责任。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部门分工合作。
(二)部门责任。《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规、标准,均将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场地、设施设备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四川省推进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施意见》,明确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建立追溯体系等。农产品市场涉及的部门众多,等级评定坚持结果导向,不代替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开展的规划建设、秩序管理等常态化管理工作。
(三)主体责任。当前,我省农产品市场建设主体多元,包括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国有企业、民间资本等。市场开办者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管理水平。等级评定遵循政府支持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该《办法》评定标准中,部分指标不是企业法定责任或义务,市场开办者或建设主体可参考该部分指标对市场进行管理和升级改造,不参加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或者评定不达标的市场,其合法经营活动不受限制。
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综合农产品市场场地条件、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交易秩序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情况,将农产品市场分为无等级市场和等级市场,等级市场分为A级、AA级、AAA级,AAA级为最高等级。根据等级市场评定标准评分,90分以上的评AAA级,80-89分的评AA级,70-79分的评A级,70分以下无等级。
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程序是什么?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每年统一部署开展农产品市场等级评定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规范程序、完善标准。
(二)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统筹开展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督促指导农产品市场开办者积极参与,对照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市场建设管理。
(三)市场开办者自愿申报,做好自评,妥善保管各项资料。市场开办者将市场委托其他企业、组织运营管理的,申请等级市场评定应与运营管理方联合申报。
(四)A级市场由县级评定,AA级市场由市级评定,AAA级市场由省级评定。AA级市场由县级初评,AAA级市场由市级初评,初评结论认为达到条件的,向上一级推荐。
(五)对无等级的农产品市场每年组织一次等级评定,同时,已获得等级的农产品市场,可以申请升级评定。AAA级市场及未申请升级评定的A级、AA级市场,每五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时可申请升级评定。
如何通过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市场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等级评定结果应用,强化农产品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等级市场由高到低,逐步加大监管频次和抽检力度,严格监管促进市场规范化建设。
(二)颁发等级市场牌匾,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监督,通过社会共治和市场经济调节,促进市场规范化建设。
(三)鼓励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研究制定农产品市场扶持政策和奖励办法。积极推动将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纳入“菜篮子”工程建设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天府旅游名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示范县创建考评细则。通过政府扶持、示范创建等促进市场规范化建设。(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