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货车交通管理新规开始征求意见 达“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货车 办电子通行码后可全时段通行

来源:成都商报 时间:2021-05-18 09:45:45编辑:邢春燕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强化成都市移动源污染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等相关法规政策,成都市公安局会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起草了《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货车入城交管措施
【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
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外地货车】
外地籍货车,每日6:00至22:00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大型货车】
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车,每日7:00至10:00、17:00至20:00禁止通过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
【川A货车】
川A籍货车,每日7:00至10:00、17:00至20:00禁止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川A籍货车,每日6:00至22:00禁止在以下区域道路行驶
(一)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
 特别提醒: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燃油、燃气货车(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可在“蓉e行”上办理《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
(一)达到“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的货车,可办理“全时段通行码”,允许全时段通行。
(二)达到“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的货车,可办理“平峰时段通行码”,允许在每日7:00至10:00、17:00至20:00以外的时段通行。
货车如何申领电子通行码?
●申领车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须进入《关于对部分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燃油、燃气货车禁限区域,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但暂无成熟新能源货车适配车型的以下货车:
(一)混凝土运输车、预拌砂浆运输车。(二)冷链运输车。(三)三绿工程车。(四)园林绿化车。(五)市政执法、作业车。(六)生活垃圾运输车(总质量12吨以下车辆的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20年8月4日及以前)。(七)经信、生态环境及其他部门共同认定的燃油、燃气货车[核定载质量须在5吨(含)以内]。
●申领条件
(一)川A籍货车。(二)车辆在申领时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三)车辆无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记录。(四)尾气排放要求:1.申领全时段通行码的车辆:须达到“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2.申领平峰时段通行码的车辆:须达到“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3.生活垃圾运输车申领全时段通行码与平峰时段通行码均须达“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申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核实申请,行业核实是否必须使用燃油、燃气货车,通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录入成都交警“蓉e行”平台,转市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办理;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未通过的,由主管部门回复机动车所有人。
(二)生态环境部门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地点,对车辆尾气达标情况、油品使用情况进行“双检测”,并核实车辆尾气排放标准,满足申办条件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录入成都交警“蓉e行”平台,转市公安交管部门继续办理;不满足申办条件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回复机动车所有人。
(三)成都市公安交管部门对车辆检验有效期、交通违法记录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在成都交警“蓉e行”平台出具《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核实未通过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回复机动车所有人。(张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