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据攀枝花市东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消息,按照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东区2020年度街道(镇)评议区级职能部门试点工作经验,东区2021年度街道(镇)评议区级职能部门试点工作已启动。全区43个部门将接受大渡口、炳草岗、瓜子坪、弄弄坪、东华等5个街道和银江镇的评议。
据了解,按照《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度街道(镇)评议区级职能部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被评议对象分为综合保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社会服务等三类部门,评议主体由各街道(镇)、社区(村)干部职工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辖区群众代表、退役军人代表、网格员、企业代表组成。
对综合保障服务部门的评议内容,主要包含服务发展情况满意度、参与基层治理情况满意度、服务事项公开情况满意度、办事效率、作风建设成效满意度、廉洁自律情况、减轻基层负担情况满意度七项内容。
对经济发展服务部门的评议内容,主要包含服务发展情况满意度、参与基层治理情况满意度、服务事项公开情况满意度、依法履职情况满意度、办事效率满意度、作风建设成效满意度、廉洁自律情况、减轻基层负担情况满意度八项内容。
对民生社会服务部门的评议内容,主要包含服务发展情况满意度、参与基层治理情况满意度、依法履职情况满意度、办事效率满意度、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满意度、作风建设成效满意度、廉洁自律情况、减轻基层负担情况满意度八项内容。
评议结果将按照一定的分值权重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实行末位约谈制;如果末位并被约谈的单位为垂直管理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执行等。
评议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由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对评议中突出问题由区纪委监委进行专项督办,以督促改,提升服务能力,改进政风行风。
对在评议中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通过街道(镇)、社区(村)公告栏、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开,接受群众评议与监督。评议中收集到的民生类意见建议作为制定次年区级民生实事方案的重要参考。(罗本平 张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