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学会发布《四川文旅宣传好作品评选活动公告》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8-31 17:13:45编辑:庞捷
8月31日,四川省旅游学会发布了《四川文旅宣传好作品评选活动公告》。
据公告显示,此次评选旨在选树标杆典范、加强示范引领,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四川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扩大四川文化旅游的影响力,推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
此次活动评选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新媒体、融媒体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自媒体上刊发或播出的以反映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的宣传作品,申报截止时间到10月10日。(王昱霖)
公告原文如下:
四川文旅宣传好作品评选活动公告
为选树标杆典范、加强示范引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四川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凝心聚力、群策群力讲好四川文旅故事,传播好四川文旅声音,展示好四川文旅形象,不断扩大四川文化旅游的影响力,大力推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受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四川省旅游学会组织开展四川文旅宣传好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新闻单位。
(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系统单位)。
二、评选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新媒体、融媒体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自媒体上刊发(播出)的以反映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的宣传作品(包括新闻、软文、微信微博文章、文学作品、广告片、宣传片、记录片、vlog、mv、微电影、短视频等)。
三、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四、参评要求
(一)参评作品以反映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内容真实、传播广泛,宣传效果好。
(二)参评单位(参评人)必须保证对参评作品拥有著作权或版权。
(三)文字类作品包含新闻、软文、微信微博文章、报告文学、游记、文学作品等,稿件以word格式排版,附媒体刊发图片。
(四)视频类作品包括广告片、宣传片、记录片、vlog、mv、微电影、短视频等,时长原则上30秒—10分钟(记录片不受此时长限制),特别优秀的作品时长要求可放宽,格式要求avi、mp4、mov,分辨率1080P及以上,附媒体刊发或平台播出截图。
五、投稿方式
所有参评资料只报送电子版。一件参评作品应提交的完整资料包括:《四川文旅宣传好作品参评报名表》(附件1)、参评作品、证明材料(截图或扫描件)、承诺函(附件2,报送扫描件)。作品资料一并打包后(文件名:四川文旅宣传好作品参评报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cslyxh 126.com(200M以上文件建议上传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发送电子邮箱,分享有效期设置2个月)。请参评单位(人)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退稿。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24:00。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4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16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50名,获奖证书。
(所有奖金为税前)
若参评作品达不到评选条件,主办方可调整奖项数量、空缺个别奖项。
七、其他事项
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四川文化旅游公益性宣传推广使用,保留作者署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凡申报参评作品,即视为参评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参评规则。主办方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四川省旅游学会028-86730129。
四川省旅游学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