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3-01 09:34:37编辑:刘映红
中国网3月1日讯(邹迩戈)今日从四川省公安厅了解到,3月1日起,《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的出台,解决了目前辅警管理使用和职业保障上的诸多问题,拓展了职业发展空间,提高了广大辅警的职业荣誉感,有利于更好地规范辅警履职行为,进一步激发辅警队伍荣誉感和战斗力,同时也标志着全省辅警队伍管理有法可依,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近年来,全省辅警队伍在辅助协助人民警察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过硬、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优秀辅警,周正良、罗永红、廖粒琦、张攀峰、张彦等就是其中的代表。
周正良、罗永红——生前系大邑县西岭派出所辅警
周正良,男,1980年2月出生,四川大邑县人;罗永红,男,1983年5月出生,四川大邑县人。2019年8月20日凌晨时分,大邑县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西岭镇云华村山洪暴发,急需救援。西岭派出所副所长李科带领辅警周正良、罗永红驾驶警车前往处置。凌晨3时许,当警车行至云华村丁木沟路段时,因路基被山洪漩空,突遇路面塌陷,李科、周正良、罗永红被洪水卷入河道英勇牺牲。2019年9月9日,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决定,追授周正良、罗永红“四川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10月30日,四川省政府评定周正良、罗永红同志为烈士;入选11月“中国好人榜”;12月20日,大邑县人民政府追授周正良、罗永红同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2020年2月周正良、罗永红被省厅追授警辅一等奖。
廖粒琦——泸州市交警一大队辅警长
廖粒琦,女,39岁。2012年7月18日,在执行一级警卫任务中,被路过车辆带起的金属颗粒溅入眼睛,造成眼角膜损伤。她强忍疼痛,一直坚守岗位,直到圆满完成任务。2014年9月,她奋力追赶并成功拦获一辆运载管制刀具和毒品的犯罪工具车。她起早贪黑,冲在工作的第一线,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身影深深映入群众眼里、心里,被大家亲切地称为“酒城最美女交警”。2016年,她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评为“2015年度十佳交通协管员”,被市总工会授予“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17年,被省公安厅评为“2016年度表现突出交通协管员”、记辅警一等奖励,被市委宣传部评选为“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2019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十大最美辅警”,2020年,被省总工会评为“四川省五一巾帼十佳标兵”、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四川省政府授予她“四川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其所在的女子中队先后被评为“全省三八红旗集体”“泸州市三八红旗手”“最美警队”称号。
张攀峰——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技术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张攀峰,男,30岁。自参加辅警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警犬技术大队警犬训导员岗位上,为警犬训导工作倾注了自己满腔的心血,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警犬人对公安事业的忠诚担当,出色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高度赞誉。2017年“4.19持刀抢劫案”发生后,张攀峰带领警犬“无名”跳入冰凉的河水中渡河追缉犯罪嫌疑人,在黑夜中经过近3小时艰辛搜索,亲手将躲藏在茅草丛深处瑟瑟发抖的犯罪嫌疑人擒获归案。2017年,在侦破“6·31”毒品案中,张攀峰随警犬技术大队一起配合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及凉山州美姑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蹲点守候近28小时,终于将两名贩毒嫌疑人成功抓获,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4.2公斤。在2019年转战侦破盐亭与三台发生的两起恶性杀人案中,张攀峰与同事带犬多次出勘现场,使用警犬发现犯罪嫌疑人丢弃的作案工具斧头及可疑血迹,对两起案件的侦破提供了重要证据支持。2018年被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表彰为“成绩突出的带犬辅警”;2019年荣获绵阳市公安局“十佳警务辅助人员”;在全国“红蓝对抗2020”警犬实战大比武中,获得“查缉标兵”称号。
张彦——凉山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辅警
张彦,男,1995年2月出生。自参加工作以来,充分发扬一名技术人员认真仔细、刻苦钻研的工作精神,使自身服务实战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特别是DNA技术上的应用,在一些疑难案件的侦破和诉讼中第一时间提供技术支持。在正式民警的指导下共参与了各类刑事案件和非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100余次,进行检验鉴定4000余起,检验大小毒品案件360余起,对25000余份法医物证检材进行了检验,出具法医鉴定书1000余份,法医检验报告3000余份,无一错误。工作以来共获得辅警二等奖两次,四等奖一次,2020年获凉山州十佳辅警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