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峨眉山市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并重,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以理想信念、政治理论、道德品行教育培训为重点,业务知识、科学人文素养等方面为辅,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干部每年累计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强化干部日常管理。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须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作出决定、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转移党组织关系、因故无法履职等需要报告的事项时,应按照规定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按“一事一报”原则,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同时,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行为,对干部兼职数量、任期、年龄、履职情况以及是否取酬等情况进行审核。
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建立群众举报网络,通过设立举报箱、“12380”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不定期暗访等方式,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根据职权范围,梳理发现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迹象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廉洁风险积分管理,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政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综治、公安、计生、审计、信访等干部监督职能部门,及时沟通、交流、通报信息,研究制定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办法和措施,增强监督工作合力。(童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