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入推进检察官上讲台工作,以讲促学提升检察官自身能力和水平。12月3日,乐山市检察院派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童华走进市委党校,以《与自然资源有关的检察公益诉讼概览》为题,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规业务专题培训班”上授课。
授课时,童华主要介绍了检察机关总体职能和内设机构概况、近年来中国检察特色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乐山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自然资源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同时,阐述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童华还宣讲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被监督机关履行工作职责,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共损。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不仅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相关部门也是公益诉讼工作的受益者。监督与被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是启动法定的纠错程序,提醒、促进相关部门重新审视并自我纠错,帮助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提升水平,最终实现全面依法治市的共同目标。
童华与参训人员提出共勉: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离开自然资源,人类就无法繁衍与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将密切协作配合,为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作出应有的贡献。(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