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工作不等、不停、不拖,以“内补于功、外树于形”的工作态度,克服困难、积极作为,将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统筹推进检察工作各环节有序运转、有效落实,确保疫情防控进行时,检察工作不断线。
宣传劝导
“您好,请佩戴口罩,所有进入您店铺的客户都需要亮码和扫您的场所码。”检察干警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片区各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扫码、亮码、戴口罩等防疫知识宣传和劝导。
严格纪律
对进入办案场所人员数量进行严格把控,避免由于人员过多导致交叉感染。要求所有进入院区人员,严格做好行程码、健康码查验。其他地区返夹人员进入院区,必须持48小时内本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行程码、健康码异常以及核酸检测阳性的人员及陪同人员,一律不允许在办案场所停留,同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合力工作
建立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双重时限监控机制,提升工作效率缩短案件办理时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组建临时办案组,机动调配办案力量,确保案件审查不减速、不延迟。强化部门协作配合,部门间建立案卷消毒、转递材料等专门机制,多部门联动服务保障办案工作。
远程办案
2021年10月以来,通过远程告知或听取意见、远程提讯保障、电子卷宗审查等方式,夹江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完成审查逮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案事件67件152人。
特殊隔离
严格落实进入看守所讯问的防护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着防护服、一次性鞋套、口罩等防护工作,确保干警在做好安全防护情况下进入看守所。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基础上,要求办案人员尽量缩短讯问时长,避免讯问时间过长导致密接感染。
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一手按下各项检察工作“加速键”,夹江检察干警积极投身战“疫”一线,尽显检察担当。(牟傲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