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以“争一流、创品牌、抓落实、出成效”为基层院建设目标,以持续开展“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为创建载体,精心培育“海棠花开.少年归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以“四聚焦”着力“四保护”,努力构建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聚焦犯罪打击 着力司法保护
在内设机构改革中争取到单独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配备2名检察官增强办案组力量,尝试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集中办理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未成年人性侵问题先后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与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七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试行)》,彰显特殊保护。2020年11月,在市中区人民医院建成案件询问、证据提取、人身检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功能完备的“一站式”取证中心,最大限度降低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两年来,针对性侵案件受理审查批捕24件29人,受理审查起诉25件34人,提前介入17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的不公开听证2次。认真落实特别程序,分案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开展社会调查29人,封存犯罪记录28人,提供法律援助25人,听取律师意见40件。开展司法救助2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6件,开展监管场所巡回检察、社区矫正监督检查3次,发出纠违通知书及检察建议书6份。在办理龚月洪等34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综合判定4名涉案未成年人不属于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意见得到法院支持,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推广,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聚焦社会联动 着力预防保护
将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纳入本院关工委主要成员,建立与区关工委常态化联络报告制度,获得最大支持。与各政法单位、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建涉罪未成年人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联合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海棠利剑”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情况。开展校园食品及周边商店安全大检查,针对商店售卖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游戏、玩具等情况,向区教育局发出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从校园安全入手,对全区327所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培训机构的6165名在职教职员工及保安配置进行全覆盖涉罪信息查询,对可能来自密切接触者的潜在侵害进行了排查处理。认真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工作,建立回访台账,关注其思想、学习及生活状况,帮助其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防止其重新犯罪。例如某高二学生小林打架伤人后被学校开除,经审查后认定为不构成犯罪。办案检察官多次家访了解其思想、生活状况,在得知小林确实受到深刻教训,真心悔过,有强烈返校愿望后,多次专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就其案件性质、处理结果及教育挽救政策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帮助其如愿重返校园,获得新生。目前小林学习名列年级前三,被评为校和区级“三好学生”,跟踪回访及挽救效果非常好,该案例被最高检《检察日报》报道。2021年市中区检察院被评为“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聚焦家庭教育 着力亲情保护
积极推行强制家庭教育,组织检察官到市中区武皇村等乡村开展强制亲职教育法治宣传活动,以案例形式向家长们介绍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的形势、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因素、犯罪后对人生的重大影响、家长陪护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知识等,提高家长的法治意识、家庭教育意识和对青少年儿童权益的保护意识。联合乐山市未成年人心理指导中心,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因监护失职或者监护失误导致被监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监护人开展强制亲职教育37次,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面对现实,走出阴影,热爱生活。例如在办理候某某抢劫案中,涉案少年只有14岁,因独自在市中区读书,远离父母监管而导致犯案。通过对案情的分析研判,承办检察官担心若候某某无人监管的情况再持续下去,他很有可能自暴自弃,重新犯案。为此,承办检察官联系到候某某的父母,在充分沟通交流了解情况后,帮助其父母分析孩子犯罪的个人原因和家庭原因,找到及时纠正和弥补的方法,促使其父母认识到亲情陪伴与教育监管的重要性,最终下定决心,将候某某转学带回到其工作地加强陪护与监管,有效防止了候某某重新犯罪情况的发生。
聚焦普法宣传 着力自我保护
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成立“海棠微语”工作室,疫情防控期间制作专题小视频5期,通过“云课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覆盖师生近3万人。投入约20万元建成“海棠花开·少年归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邀请师生到基地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法治活动,以沉浸式、体验式、游戏式等方式吸引青少年积极参与互动,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20余场,接待师生1000余人。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常态化普法教育体系,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检察官等13人组成的法治副校长普法宣讲团,在“六一儿童节”、“6.26”禁毒宣传日、春秋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预防性侵、禁毒、防止校园欺凌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反诈等法律知识讲座,累计36场次4万余人次,覆盖全区大学、中小学、幼儿园等63所学校。重视“两微一端”宣传工作,未成年人工作动态、普法宣传小视频等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36条。2020年,1名未检检察官在全市“法律进学校”巡讲活动中被评为“法治进学校”优秀巡讲员。(李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