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一男子夜间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高速,面对民警的检查,该男子仍想蒙混过关,被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当场识破。
2021年10月25日21时17分许,大队副教导员屈达带领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开展“逢五”和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发现一辆号牌为川ZA8×××小型轿车在匝道内车速时缓时快,行车轨迹有些异常。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遂上前示意该车缴费出站后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车的是一名男子,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只出示了行驶证,并支支吾吾地说,驾驶证放在单位忘记带了。民警随即要求其口述身份证号码,通过公安系统查验驾驶证信息,在核查后发现该驾驶员并未获得驾驶资格证。当民警再次询问是否有驾驶证,在铁的证据面前,驾驶员王某某见蒙不过去了,如实交代情况,并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原来,他是四川眉山人,晚饭后因有急事到乐山办理,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驾驶员,他认为自己驾驶技术不错,正值夜间,当时又在下雨,高速公路应该没有交警检查,便不顾交通安全,心存侥幸,决定铤而走险,自己来开车,没想到正准备出收费站时,却遇上民警,一番检查后就露馅了。王某某对自己无视交通法规行为懊悔不已,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向民警承诺,一定吸取教训,等考取驾证后做个严守交规的驾驶员。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他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无证驾驶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也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无证驾驶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害人害己,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自觉拒绝无证驾驶,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