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0月20日,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检察院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暨研究会商工作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琴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机关党委、政治部分别就2021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与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报告。传达了乐山市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暨研究会商工作会精神,学习了《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良松通报了该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坚持政治引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要坚持重点推进,锲而不舍正风肃纪。三要全面履行“两个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四要严于律己,筑牢底线意识。
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郑刚以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请销假管理为切入点,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干警存在的“顽瘴痼疾”,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并就如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作四点强调。
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永远在路上。要认识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终身责任。要制定建立起责任清单明晰、责任界限明确、责任落实清楚、责任追究可依的责任体系,努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务实取得实际效果。
坚决纠治“四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紧盯关键少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乐山市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等制度文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力度,努力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把克服和纠正队伍中的“四个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院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始终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化对“三个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的学习,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格填报纪律,提升填报质量。院党组每季度要对全体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通报填报情况。要依规开展司法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建立业务部门履职过程中发现检察人员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线索移送机制,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形成严密的司法责任追究体系。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强检察长对检察官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完善检委会、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审核把关机制,真正做到“放权不放任”。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以科学有效的考评倒逼检察官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要注意加强对检察干警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依法依规、客观审慎开展司法过错认定、追责,正确区分案件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办案责任、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
清理整治违纪违法,打造过硬队伍。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旗帜鲜明、坚决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情况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深入推进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检同向发力机制,完善定期会商机制,努力实现“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要更加主动配合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地方党委巡察机构的巡察,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举措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前三种形态成为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常态。特别要持续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提醒,时刻绷紧严守纪律规矩这根弦,坚决做到警钟长鸣、提醒常在,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同时必须硬起手腕运用“第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防止权力任性,反对公器私用,动真格、真问责,让违纪违法者吃教训、长记性、存戒惧。(彭丹)